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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认定与不予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 2018-06-14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企业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那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与不予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成都代理记账公司文谚财务

一、成都代理记账--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二、成都代理记账--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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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都代理记账--不予认定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