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1-60530285
                        18917090348
主营业务
Service
财税代理
工商服务
企业支持性服务
特殊行业许可证
社保代办
商标代理
审计报告
专题资讯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百色路1398号冠军商务楼420室 200231
Room 420,Champion Business Building,No.1398 Baise Road xuhui District,Shanghai
公司网址:http://www.yhqy168.com/
E-mail:yinghui88@126.com
联系电话:021-60530285
林经理:18917090348
黄会计:13296033285
热线咨询QQ:2031216190
主营业务
Service  Center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主营业务
本次升级需携带金税盘前往办税服务厅 办理吗?
 
Q
本次升级需携带金税盘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吗?
A
5月1日前存量一般纳税人在金税设备联网状态下进入开票软件,根据系统提示远程升级即可。如遇问题,可与系统服务商进行联系,百旺金赋:23539199,航天信息:962366。

Q
4月30号前发生的业务,5月1号调整税率后开具的发票,适用什么税率?如何开具?
A
有关税率的适用应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进行判定,即:相关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5月1号以后补开发票应按原适用税率,但需要在开票软件中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

Q
税率调整后,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发票,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那么红字发票应开具什么税率?
A
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等情况,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是17%的开负数17%,11%的开负数11%。
>>点此返回
| 网站首页 | 财税服务 | 主营业务 | 资源与案例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2016 盈辉企业管理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33288号-1 网站建设:企炬
盈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服务领域涵盖企业投资与管理咨询、海内外企业注册、企业变更、注册公司排名、注销、税务咨询、政策咨询、代理记帐。我们拥有专业咨询团队,欢迎咨询:021-60530285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文章列表